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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消委会调查:2成餐馆仍设“最低消费”

发布日期:2015-12-12  浏览次数:24
核心提示:10日,广州市消委会公布对广州餐饮店消费调查报告,经对天河区、白云区、越秀区、海珠区、黄埔区5个区共43家餐饮店调查显示,有
      10日,广州市消委会公布对广州餐饮店消费调查报告,经对天河区、白云区、越秀区、海珠区、黄埔区5个区共43家餐饮店调查显示,有两成餐饮店仍有“最低消费”,近五成存高价“服务费”。

  该办法实施一年多,近日,广州市消委会组织志愿者走访调查了天河区、白云区、越秀区、海珠区、黄埔区五个区共43家餐饮店。调查主要以普通消费者名义、以就餐形式进行明察暗访,就酒店包间有无设置最低消费、无最低消费的包间服务费是否增加、外带食物加工费等进行调查。

  调查对象主要为大中型中式餐饮店,调查结果显示,其中设有包间最低消费的仍有8家,占总数的19%;其余没设置包间最低消费的35家餐饮店中,有17家的包间服务费在价格上大大高于大厅服务费,占48.5%,其中11家在节假日加收服务费会更高,另有6家则全年加收服务费。

  其次,在43家餐饮店中,如消费者自带酒水,有10家需加收开瓶费,占23.3%,有3家拒绝自带酒水;如消费者自带海鲜等生食,43家均要收取加工费。

  设“低消”企业最高罚30000

  去年11月起,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其中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规企业最高面临3万元罚款。

  市消委会:呼吁出台惩罚细则

  广州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调查走访情况,发现广州市仍有不少酒家设置包间最低消费或存在变相加收费用的现象。“国家已明令禁止设置最低消费,但仍有不少餐馆未落实到位,较多的酒楼即使已取消最低消费标准这一硬性规定,但仍采用加收服务费、茶水费等一系列附加费来变相收取消费者费用。”该负责人说,目前,《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由于缺乏细化标准,餐饮行业以“打擦边球”的方式来弥补“禁止最低消费”的损失;一部分消费者并不了解能够通过何种途径维护自身利益,一部分消费者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接受了酒店规定。

  对目前餐饮行业收取高价服务费的现象,广州市消委会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最低消费”的标准作进一步明确,进一步细化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等是否属于最低消费或允许收取的附加费,具体标准、幅度。此外,有关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餐饮企业的检查督促力度,切实纠正餐馆行业中存在的不合理收费、服务水平低下、餐厅环境饮食卫生条件不佳等问题。针对餐饮企业的抽查与公布机制,通过加大处罚力度、曝光问题企业等手段,促使企业进行整改。

  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在酒店用餐,如遇到有最低消费、高价服务费、高价茶水、高价加工费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可拨打12345投诉电话或向消委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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