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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馆不提供可降解餐具或将受罚

发布日期:2015-02-27  浏览次数:44
核心提示:小餐馆里只有一次性筷子,不提供可降解的塑料餐具,今后或将面临处罚。1月22日,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循环经济条例》(第三次征

小餐馆里只有一次性筷子,不提供可降解的塑料餐具,今后或将面临处罚。1月22日,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循环经济条例》(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餐饮业应提供可循环使用筷子和可降解塑料餐具,若违反将受到处罚。

记者调查发现,徐州使用一次性筷子和泡沫饭盒的小餐馆随处可见,农贸市场和超市出售、提供塑料袋的也比比皆是。有律师认为,如果没有明确职能部门和实施细则,《江苏省循环经济条例》将和《限塑令》一样沦为一纸空文。

多数小餐馆提供一次性餐具

建国路宣武市场大门东侧,几家小餐馆店内和门前都坐满了食客。店门口吃米线、板面和快餐的人们,人手一双一次性木筷。店内餐桌上,有的餐馆只摆放了一次性木筷,有的同时提供了普通木筷。但多数食客都选择了一次性筷子,地上乱七八糟扔满了包装纸。

一家卖快餐的餐馆里,摆放着一摞摞塑料饭盒。服务员娴熟地拿来就用,每个食客都要用两个,一个装菜一个装饭。

就连路边卖菠萝的大妈,面前也摆放着一把一次性木筷,每削好一块菠萝就用筷子插好泡在盐水中,等待顾客来买。

黄河农贸市场附近的一家米线店,也同时提供普通木筷和一次性竹筷。老板宋先生说,他家的普通木筷每天都要用水煮开一遍,彻底消毒的,但有些顾客就是感觉一次性筷子用起来才放心,没办法只好批发些来用。
       餐馆应提供可降解餐具

《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到,自本条例施行一年后,餐饮业应当提供可循环使用筷子和可降解塑料餐具;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

如果餐饮业和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违反上述规定,将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大超市卖塑料袋,农贸市场塑料袋满天飞

比起一次性筷子,塑料袋的使用更为普通,大小餐馆、超市、商场、农贸市场,但凡有交易的地方,塑料袋无孔不入。

2008年6月1日,我国就出台了“限塑令”,规定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不得提供免费塑料购物袋。

昨天下午4时,市中心的家乐福超市收银通道,准备结账的顾客排成了长队。在17号通道,连续结账的10位顾客中,有8人购买了超市的塑料袋,根据大小不同,收费有的两毛有的三毛。剩下两位顾客有一个因为买的东西很少,直接放进了自己包里,还有一位是个七旬老太太,自己带了一个购物布袋。

在一些小区的便利店,几乎都向顾客免费提供塑料袋。

立达路农贸市场内,每个摊位前都挂着厚厚一沓或几沓塑料袋。一位中年妇女买了青椒、土豆和蒜苗三种蔬菜,摊主刘师傅热情地将每份菜用塑料袋装好后,再统一装进一个大的红色塑料袋里,妇女很满意地提走。仅仅这一位顾客,就用去了4个塑料袋。刘师傅说,他卖菜一天平均要使用100多个塑料袋。
 

批发市场:一次性餐饮用品生意红火

进入宣武市场里的批发摊位,不少在出售塑料袋,花花绿绿各种颜色都有,因厚度不同价格也有所不同。一次性木筷、竹筷、塑料饭盒、可降解饭盒应有尽有。其中一家店铺的门头上的招牌就是“一次性餐饮用品”。

老板赵女士说,她做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批发生意好几年了,市场一直很稳定,市区很多餐馆都喜欢到她这里采购一次性餐具。一次性筷子批发价非常便宜,质量好一点的,100双也就2.5元,可降解的一次性饭盒批发价是50元500个,泡沫饭盒最便宜的30元500个。总体来说泡沫饭盒比可降解饭盒销路更好,可降解饭盒只有大饭店和规模大一些的快餐公司才会采购。

市民:“限塑令”颁布6年只是一纸空文

“限塑令”已经颁布6年半了,在很多市民看来,这只是一纸空文。

42岁的李女士是一位全职太太,几乎每天都要光顾农贸市场和超市。她认为,“限塑令”实施的唯一结果,就是让大超市多了一笔收入,以前免费提供的塑料袋变为明码标价销售。一个塑料袋两三毛钱,大部分顾客并不在意,塑料袋的使用未见明显减少,只有一些极为节俭的老太太才会提着菜篮或布袋子去超市购物。

“带菜篮子或布袋子出门真的不方便啊!”李女士说,她每天上午都是先去健身或美容,再去买菜,菜篮子或布袋子都不适合往那些场合带。实际上,她已经很注意尽量少用塑料袋了,在菜场买菜的时候,尽量把所有的蔬菜都称好后放在一个袋子里。

事实表明,节俭的老太太一般会提着布袋子去超市,但很少提着菜篮子逛农贸市场,因为农贸市场的塑料袋是免费提供的,她们拿回家还可以作为垃圾袋使用。

醒狮小区一家便利店也免费提供塑料袋。老板何先生说,他们不能和大超市比,像家乐福,塑料袋要花钱买也不愁客源,但对竞争激烈生存艰难的小型便利店来说,如果不提供塑料袋,人家下次可能就不来了。

对于刚刚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很多市民并不看好。虽然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的危害妇孺皆知,但多数人看到的还是眼前的便利,如果执法力度不够的话,还有可能会像“限塑令”一样,沦为一纸空文。

律师:“限塑令”悬空,《循环经济条例》必须落地
        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的高峰律师认为,从2008年出台“限塑令”至今,“限塑令”的作用日渐式微,变成了“卖塑令”。“限塑令”之所以沦为一纸空文,首先是其太“温柔”。超市提供的塑料袋多为两三毛钱,不会给人们的日常消费带来明显的经济压力,很多人都愿意花两三毛钱买个方便。要治理白色污染,减少日常塑料袋的使用,更有效的措施不是“限塑”,而是“禁塑”,禁止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袋,无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也许开始会给人们生活带来不便,但日子长了,如同形成花钱买塑料袋的习惯一样,人们也会逐渐养成自带“菜篮子”、“布袋子”的习惯。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限塑令”没有落地,没有明确举报程序、受理职能部门及查处程序,所以说它是“悬空的”,很难贯彻。

这次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又准备出台《江苏省循环经济条例》,从《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这个条例依然没有明确职能部门和细则,只有明确了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及失职行为处理,才能确保条例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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