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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协会就工商禁餐饮业霸王条款致信全国人大

发布日期:2014-11-18  浏览次数:90
核心提示:去年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包括禁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等,逾期不改者最高罚3万。随后,餐饮

        去年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包括“禁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等,逾期不改者最高罚3万。随后,餐饮企业和工商之间就展开了持久论战。

昨天,论战再次升级,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与中国烹饪协会称,已向全国人大发出《关于请求全国人大就餐饮行业争议条款适用法律的相关问题作出解释的公开信》。请求全国人大对餐饮(住宿)企业是否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设置包间最低消费等适用法律的相关问题作出解释。

昨天,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与中国烹饪协会就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餐饮业6条不公平格式条款”召开新闻发布会暨座谈会。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会长张润钢表示,2013年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所谓“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以来的各方观点及事件的进展情况。鉴于北京市工商局在12月9日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工商部门要求各参与企业根据这次发布的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表述在一个月内开展自查自纠,逾期不改正的,工商部门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处罚。”为了避免行政机关对市场行为进行不当干预,两协会研究决定,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正式发出《关于请求全国人大就餐饮行业争议条款适用法律的相关问题作出解释的公开信》。

座谈会上,两协会负责人表示将在提高餐饮(住宿)企业对相关法律规范的了解和认知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促进餐饮(住宿)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和谐关系,在提高人们生活品质的同时,促进餐饮(住宿)行业的健康发展。

昨天,记者分别致电北京市工商局及工商总局相关部门,均未得到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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