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抽检儿童用品36组,其中有6组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以下两方面:一是3组儿童用品小零件不合格。儿童的自我行为控制能力差,玩具上不合格小零件脱落有可能会造成儿童吞咽窒息,尤其对于3岁以下的儿童更加危险。二是3组玩具上的标识信息不全。玩具上的标识应该为永久性的标识,信息应该包括生产商、材料成分、适用年龄组和使用方法等。如果信息不完全,可能会使用不当,造成玩具损坏或伤及儿童,而且厂家信息不全,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则很难实现质量责任追溯。
选购提醒
安徽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儿童用品时应注意以下几项:
消费者在购买玩具时,应该购买有详细使用说明和标识的玩具。购买时还应该注意区分小孩的年龄段,3岁以下的儿童不要购买带有小部件、金属扣、拉链之类的玩具,防止小零件脱落不合格对儿童造成伤害。
消费者在选购儿童餐饮用具时,要先查看产品的标签中是否标明了材质、使用条件及生产厂家等信息,尽量选择玻璃、聚丙烯、聚碳酸酯及密胺材质的餐饮用具。
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要注重产品的质量,购买前要仔细检查商品质量,购买后要注意保管好购物发票、小票等购物凭证,为日后出现质量问题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