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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餐饮业集体合同改"三年签" 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7%

发布日期:2015-08-08  浏览次数:25
核心提示:昨日,经劳资双方代表协商,《2015年武汉市餐饮行业集体合同》签订,本年度武汉50万餐饮行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7%。与以往一年
       昨日,经劳资双方代表协商,《2015年武汉市餐饮行业集体合同》签订,本年度武汉50万餐饮行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7%。与以往一年一签不同,最新合同有效期为3年,即2015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6日。

  根据合同规定,餐饮行业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去年的1545元(中心城区)、1263元(新城区)增长至1700元(中心城区)、1450元(新城区),涨幅约为10%和15%。其中,厨师长岗位最低工资标准最高,首次突破每月3000元:中心城区为3167元,新城区为2759元。

  2011年4月,《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首次出炉,被誉为工资集体协商“武汉样本”。今年的合同改名为《武汉市餐饮行业集体合同》,合同内容也从工资逐渐扩展到职工福利等,比如要求企业为职工免费提供工作餐、工作服和其他福利;职工在本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每年安排一次体检,企业承担全部费用。

  武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总工会主席李述永表示,此次餐饮行业集体协商效果很好,劳资双方和谐相处、彼此体谅支持、相互换位思考,签订合同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50万餐企职工能享受的福利越来越多。餐饮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武汉样本”,对于经济新常态下餐饮企业如何发展、餐企职工利益如何保障是很好的探索实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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