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旅游本是开心事,然而南京市民张女士(化姓)却在导游安排吃火锅时,被酒精烧伤,至今没有痊愈。她将旅行社、地接社、就餐餐厅都告上法院,索赔百万余元。近日,玄武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
游客状告3家公司
张女士介绍,2013年9月12日,他们一家五口报名参加北京五星皇冠假日游。10月3日,按照行程安排,她在中午吃饭时,由于地接社和餐厅没有尽到相关义务,导致她滑倒并被严重烧伤,她的丈夫在施救过程中也被烧伤。
张女士报的旅游团,是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途牛南京分公司)组织的。北京的地接社,是上航假期(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就餐餐厅属于北京信祥旅游中心。
她将这三家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连带支付她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300多万元。
证人称她被酒精烧伤
玄武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并于去年11月和近日几次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当时一同参团的游客出庭作证。
据几位证人回忆,2013年10月3日中午,在导游的带领下,旅行团来到北京昌平区一个餐厅吃火锅,每人一个小火锅。在吃饭时,张女士想给炉子加点酒精,但没找到服务员。正好盛酒精燃料的盆就在一旁,于是,张女士将燃料盆端过来,往自己的炉子里加了燃料,然后将盆子再送回去。
就在此时,意外发生了。盛酒精燃料的盆里不知道哪来的火星着了起来。而地面湿滑,张女士滑倒,趴到了燃烧的酒精盆上。她老公见状,赶紧上前灭火。由于当时餐厅没有灭火器,有一位游客还拿矿泉水浇了她的脸。随后,她被送往当地医院急救。
对于几位证人的证言,被告三家公司并不完全认可。他们提出,当时餐厅服务员和导游都没说游客可自己添加燃料。另外他们表示,并没有证据显示当时餐厅的地面湿滑。
经鉴定为九级伤残
据了解,张女士目前仍未痊愈。记者从她家人那里得知,这次意外发生后,她除了去医院治病,其他时间都不敢出门,不但耽误了工作,连未成年的孩子见到她都觉得害怕。
然而对于这起意外事件的责任,北京途牛南京分公司认为,张女士自己添加燃料的行为,是造成烧伤的根本原因。另外两家公司也持类似态度。
根据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张女士因在饭店用餐时被酒精烧伤,临床诊断为烫伤15%,损伤构成九级伤残。在近日的庭审中,对于这个鉴定结果,她和被告三家公司都表示认可。
由于后续医疗费用已经鉴定,这次开庭时,张女士将索赔金额由原先的300多万元变更为百万余元。并提出,以后发生医疗费用再另行主张。
对于这个变更,北京信祥旅游中心申请15天的答辩期,法院依法予以准许,将择期再次开庭审理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