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一干部中餐刚喝完一顿酒,满脸通红来开会,结果当场被酒精测试“揪住尾巴”,会上被纪委就地宣布停职。昨日,红安“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动员大会上,一批干部被“小事动真格”处理,给全县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
对于红安这名中午吃饭喝酒,满脸通红就来开会的干部,纪委确实就非常“认真”,在大会第一项议程就是宣布处理决定——“就地停职”。在笔者看来,只要有作风方面的纪律规定,就应该严格遵守和执行,因中餐饮酒而被就地宣布停职的干部,一点也不冤枉。
当前,在干部队伍当中存在这么一些人,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经常不把违反纪律规定当回事,认为纪委监察部门都去盯着“老虎”去了,无暇顾及干部日常工作纪律这些所谓的“小事”,因此敢于把一些最基本、最起码的作风纪律规定抛之脑后,出现“中餐饮酒被就地停职”的事情,其实也就不足为奇了。另外,在大会上,当场通报违反会议纪律和中餐饮酒规定情况,以及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吴怀泰中餐饮酒被停职的处理决定后,有的干部也许会认为,仅仅因为中午喝了酒,就被宣布停职,还是在大会上立即就通报,处罚是不是有点重了?甚至为被停职的干部感到有点“不值得”、有点“冤”。之所以有的干部会有如此反应,一方面是在大多数干部看来,中餐饮酒是“小事”,没有比较“动真格”,另一方面,说明像这种严格执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情况,还比较“少”,有些干部表现出对政治新常态的“不适应”。
其实,对于类似于这种因为“小事”而被“动真格”的情况,应该成为作风建设的常态,而不应该成为“新闻”。从严治党,就是要从严治吏,从严治吏就是要抓早抓小,从干部作风建设的点滴抓起、从“小事”抓起,不能姑息和纵容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奉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因事大事小,即使再小,只要违反规定,就应该给予相应处理,共产党人就是要讲“认真”二字。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有明文的纪律规定摆在那里,却视而不见,不当回事,认为是“纸老虎”,最后因为违反所谓的“小事”而被停职,在笔者看来,一点也不值得“同情”,更不要觉得“冤”。反而,对于这种行为,就应该“小题大做”,真正把讲政治、守纪律,从严管党治吏的要求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