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餐饮管理 » 正文

内蒙古多举措确保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发布日期:2015-07-13  浏览次数:37
核心提示: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小饭桌、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场所和农村牧区集体聚餐场所等监管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易发多发的问题,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指导意见。

     《意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包括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广大经营者主体;建立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监管单位的联动工作机制,严格排查,落实整改,确保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此外,针对食品安全重灾区:学校食堂、小饭桌、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食品餐饮和农村牧区集体聚餐食品,分门别类制定了详细的监督及整改方案。

       为确保《意见》的贯彻落实,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及时做好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察督办,严格督察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引导和督促餐饮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督促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 新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新手上路 | 积分制度 | 法律声明 | VIP服务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官方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