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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行餐饮分级管理

发布日期:2015-05-08  浏览次数:52
核心提示:近日,记者了解到,内蒙古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全面启动《内蒙古自治区餐饮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提升

       近日,记者了解到,内蒙古大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全面启动《内蒙古自治区餐饮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提升三年行动规划(2015—2017年)》,解决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饭店、学生“小饭桌”和农村牧区集体聚餐5类餐饮业态监管不到位问题。

2015年量化分级管理即各盟市量化分级年度综合等级为A级的餐饮经营单位数达到持证餐饮经营单位总数的5%以上,B级餐饮经营单位数达到持证餐饮经营单位总数的30%以上(其中:学校食堂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的60%达到B级或B级以上),C级餐饮经营单位数不超过持证餐饮经营单位总数的50%,未发证餐饮经营单位数不超过全部餐饮经营单位总数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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