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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 贵州遵义一餐饮企业被罚12万元

发布日期:2016-03-11  浏览次数:35
核心提示:前不久,遵义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出2016年的第一张巨额食品安全罚单:某餐饮公司因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在加工食品过程中使用过期食品
 前不久,遵义县市场监管部门开出2016年的第一张巨额食品安全罚单:某餐饮公司因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在加工食品过程中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被处以12万元罚款。

  据悉,去年年底,遵义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某承包县直中学食堂的餐饮公司使用过期的“黑胡椒牛排调味酱”制作菜品对外销售,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认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据此,监管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除了做出没收所有违法经营的食品外,还根据其货值金额,处以12万元罚款的严厉处罚。

  监管局向当事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做好食品防控管理,加强对全体员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做到守法经营。

  此案的处理对遵义县各食品经营单位起到了有力的警示作用。监管部门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周边餐饮商家的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出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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