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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对问题餐饮“零容忍”

发布日期:2015-08-10  浏览次数:19
核心提示:日前,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联合全市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和盐城市食品商会、市特产商会、市消费者协会、市食品安全与营养专业委员会
        日前,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联合全市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和盐城市食品商会、市特产商会、市消费者协会、市食品安全与营养专业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及学术团体推出的纪念《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六周年活动备受各界关注。

“哪怕只有0.001%的不合格,落到消费者头上就是百分之百。我们必须坚决对问题食品‘零容忍’,给老百姓以信心。”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赵宁表示,尽管我国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日益趋好,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正实施着“从危机应对到风险预防”的重要转型,但是一些长期影响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因素并未发生明显转变,我们任重而道远。今年是《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六周年,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联合全市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专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搭建的这个互动交流的平台,必将以更宽的视角集聚各方力量和智慧,关注和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盐城市农业委员会主任乐超认为,全产业链安全的关键是解决农业的安全。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之一就是食品产业链涵盖环节多,由此在客观上造成食品安全风险高。近年来,我市农业部门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加大了对高风险农产品和大宗农产品的监管工作。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如何有效地实现农产品的质量控制,为食品安全提供源头上的保障,纪念《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六周年活动帮我们搭建了一个难得的交流合作平台。

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市食品安全与营养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吕拔生表示,食品安全问题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利益的诱惑之下,总有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顶风作案。惟有以“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不给违法者任何逃脱监管和惩罚的可能,才能最大程度地震慑作奸犯科者,给老百姓以消费安全感,才能实现食品行业的产品“零风险”、质量“零缺陷”、服务“零距离”、消费“零投诉”。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通过执法体现“最严”,这是此次食品安全法重新完善与改进的初衷,更是广大民众的迫切诉求,要让所有破坏食品安全的违法者和渎职者不敢逾越红线一步,惟有执法从严,违者必究。

盐城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负责人王炜指出,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零容忍”,从根本上说需要有刚性的制度做保障——譬如建立质量追溯制,及时发现具体出了什么问题、出在哪个环节、责任人是谁;建立主体准入制,把无良无诚者排除在外、使准入者受到管束;建立网格管理制,有效排除监管死角、提高管理效能;建立信息共享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食品安全的监管与合作,敦促食品生产企业“他人亡羊我补牢”。

盐城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徐文龙认为,食品生产经营自身的特点注定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大、薄弱环节多,要做到万无一失很不容易。一是食品产业链条长,从农田到餐桌整个过程中,涵盖了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存储流通、餐饮服务和进出口等多个环节;二是食品行业生产经营主体多,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点多面广,小、散、乱的特点突出;三是存在地区和城乡差距,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分布和配置不平衡,还存在着监控的空白和薄弱环节,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盐阜大众报报业集团联合全市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专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推出的纪念《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六周年活动,将使食品安全信息在政府、学术界、食品行业、媒体和消费者之间得到及时、准确、透明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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