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餐饮管理 » 正文

餐饮管理办法实施2个月 新疆昌吉259家餐饮单位被扣597分

发布日期:2015-08-08  浏览次数:27
核心提示:新疆昌吉州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餐饮服务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两个月来,昌吉州食药局已对
      新疆昌吉州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餐饮服务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两个月来,昌吉州食药局已对全州259家餐饮服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了记分管理,共扣597分。


   达到或超过12分的责令其停业、达到或者超过24分的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累计记分达到或超过12分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上限从重处罚……被商家称为史上最严《办法》共十四条,列出了35种违法违规行为。《办法》记分周期为一年度,从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之日起计算。餐饮服务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分,依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一次记分的分值分别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信用等级为A级、B级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分别达到8分、10分的,信用等级降低一级;信用等级为C级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列入信用等级黑名单。

此外,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未达到12分的、一个记分周期内经营者已履行行政处罚的、一个记分周期内按照前项规定消除过累计记分后至年度届满时累计记分未达到12分的、年度内的累计记分会予以消除。

 
 
[ 新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新手上路 | 积分制度 | 法律声明 | VIP服务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官方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