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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餐饮管理措施明年起实施 一年被记12分将停业

发布日期:2014-11-22  浏览次数:41
核心提示:东方网11月22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进货不索证索票记3分,生产经营过期食品记6分,违法添加、使用回收食品回炉加工或者拒不

东方网11月22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进货不索证索票记3分,生产经营过期食品记6分,违法添加、使用回收食品回炉加工或者拒不召回“问题食品”,记12分。明年1月1日,上海将正式实施对餐饮企业记分管理制度。昨天,市食药监管局发布《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据悉,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餐饮企业,将被重罚或停业,而年度记分达到18分的则吊销餐饮许可证。

  据介绍,《办法》共列出了49种违法行为及记分标准,涉及食品经营、加工、配送、包装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多个环节。根据违法的程度,分6档,分别记18分、12分、6分、3分和1分。食品标签不符合规范等三种轻微违法情况至少要记1分;在火锅等食品中添加药品等行为或者进货时不索证索票的,都要记3分;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销售过期食品等13种违法行为,记6分;记12分的,有13种情形,包括“造成散发性食物中毒食品安全事故”、“违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规定”、“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等。而当发生“造成集体性食物中毒食品安全事故”,即10人以上或有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则一次记18分。

  由于实施了累计记分方式,《办法》堪称最严餐饮监管规定。据悉,一次行政处罚中存在多项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计算,累计记分;一次行政处罚中某项违法行为涉及多条记分项目的,按最高分值记分;多次行政处罚存在同种违法行为的,每次均应当记分。记分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其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因素,一年内累计记12分,其负责人、厨师长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在限期内参加食药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试,对餐饮企业也将从重处罚或责令停业;法律、法规规定违法行为可适用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且累计记分已在年度内达到或者超过18分的,或者当年度已第二次达到或者超过12分的,应当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

  此外,记分情况也会由区县食药监部门工作人员纳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记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市食药监局表示,采用记分制管理食品安全,已经被许多发达国家的城市所采用。例如,新加坡餐饮业实行12分制,一个年度内分数扣完就要参加培训;连续两年都扣完,企业要停业整顿数周;连续三年都扣完,就将被吊销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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